第5章
在这个时代,宗族可是普通人最大的倚仗。
张有生一听,哪敢再吭声,从贴身的怀袋里摸出几个碎角银子:“花了一点,只剩这些了。”
顾明德一把抓过银子,拿给王雁丝:“娘,银子。”
王雁丝看着手里的银子,合算了一下,花了她八百多文,又瞧了瞧张家娘子,走过去一把拔了她头上的溜银簪子,“花了八百多文,这溜银簪子也不值钱,姑且算抵了。”
张家婆娘反应过来,要抢回去时,顾明德带着几个小子往他们娘跟前一挡,怒道:“还想欺负我娘?”
对方当然不敢,一时又心疼那簪子,再不值钱,也是她的嫁妆,唯一一件像样的头饰,现在也没有了。越想越气,捡起地上一块石块就掷了出去,“都是你个杀千刀害的!”
石块不偏不倚,正好击中张有生的额头,豁了个口子,鲜血说着话就流出来了,弄得满脸都是。又是一阵鸡飞狗跳的。
里正没眼看了的,挥着手赶人:“散了散了,各回各家,干活去,别凑热闹!”
里正赶人,乡亲们只得四下散了,顾明德过来扶王雁丝:“娘,我们也回去吧。”
四个小子加上她,乍一看,浩浩荡荡的。
顾家的房子就在村边,三间泥坏房跟着一个小院子,厨房灶台就搭在院子与房屋之间相连的位置。
明德去年成亲了,单独住着一间,原身能生,除了二小子明智,后面还跟着三小子明礼和四小子明义,最后的明义是龙凤胎,妹妹晚出生一刻钟,取了个悦字。
顾明悦刚五岁,娘被浸猪笼这样的糟心事不敢让她瞧见,由大嫂王曼青哄着,带在家里。
原身王雁丝为人自私,性格怪诞,王曼青进门一年多,硬是让她磋磨得没个人样。
别看这几个小子刚才那么维护她,实在只是因为自己的娘,总不能瞧着她去死也不管,这会人回来了,那股被动辄被打骂的恐惧心又上来了。
明德小声问自己媳妇,“娘没事了,煮饭了吗?”
王曼青垮着脸讷声说:“家里一粒米也找不出来了,我想着你们回来,我去找点野菜。”
她说着话,余光却小心觑着自己的婆婆,担心她心情不好突然又要给她来这么一下,她嫁入顾家后,身上总是青一声紫一块的,全是这个婆婆三不五时就掐人的杰作。
出人意料的,这次婆婆不仅没掐她,反而愣一愣,从身上摸出刚才要回来的一点碎银,递给明德:“你同村里有粮的人说说,先买点米回来下锅,等午饭吃过,我和你再到镇子上去,买点米面回来。”
顾明德高兴地接了银子,还看了媳妇一眼,意思是,你看,咱娘还是会心疼我们的,便出了院子。
王曼青也松了口气,不仅没被掐,婆婆还拿钱出来买米了,这是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。
这个家弹尽粮绝,这半年来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,三个小的抗不住,谁家饭香就趴着门缝去闻,明德和明智为此不知道遭受过多少别人的白眼。
王雁丝哪会看不到她的小心翼翼,但那是原身作的孽,她也没法子,只当作自己这次是受了惊吓,换了性子,慢慢纠回来。
王雁丝顾明德是哪部小说的主角 王雁丝顾明德全文阅读 试读结束
和沈亦辰在一起的第九年,他提出了分手。理由是他作为沈家继承人,要去联姻了。“姜家**我见了,人很不错,重礼仪、识大体,是个不错的联姻对象。”他神情冷然,一字一句说着另一个女生的好。我心痛得无法呼吸,近乎哽咽着问了句。“那我呢?”沈亦辰看了我一眼,神色怜惜,却没有半分犹豫。“书浅,我知你性子高傲,不愿做情人,所以提出分开。”“作为补偿,公
精彩小说《 寒枝不候来年春 》是网络大神沈池玉的作品,书中讲述了素心沈池玉童晓晓之间的事,小说内容非常好,辞藻华美,文笔极佳,大力推荐。《寒枝不候来年春》完整版小说精彩概述:“我跟晓晓只是假结婚而已,你才是我真正的爱人。你怎么能自轻自贱说自己是小三呢?”“素心,你就不能懂点事?我记得大学时你很有爱心的,怎么现在变得和那些庸脂俗粉一样不可理喻。”看着沈池玉一脸正义的模样,我突然感觉特别好笑。帮
3离开考场后,叶芷去了校外的奶茶店做**。正值放学高峰期,奶茶店很忙。忙到叶芷都没发现,此刻站在她面前要点餐的顾客是沈未央。“叶芷?你很缺钱吗?”沈未央神情担忧。可叶芷却清晰地看见她眼底一闪而过的鄙夷。直白、傲慢、高高在上......和裴晏修如出一辙。叶芷心脏猛的颤动,面色却平静的
第一章穿成炮灰,开局被扔乱葬岗我是沈知意,上一秒还在实验室熬夜赶项目,下一秒就被冻醒在一片恶臭里。脑子里涌入的记忆差点把我送走——我穿进了一本宅斗文,成了户部侍郎家的庶女沈知意。原主胆小懦弱,被嫡母和嫡姐联手陷害,诬陷与人私通,半夜被扔进了乱葬岗。而现在,我正躺在一堆枯枝败叶里,旁边就是半露的白骨。“呸!这什么倒霉开局!”我裹紧身上单薄
陆承洲订婚那晚,我亲手把他要戴给别人手上的戒指递了过去。三分钟前,他还把我堵在化妆间里,手掌压着门,盯着我说:“晚晚,帮我最后一次。等许家的钱进来,我就跟她断。”我看着他,忽然觉得很可笑。十年了。他每一次要我等的时候,理由都不一样。第一次是刚毕业,他说公司刚起步,先拼事业。第二次是他妈住院,他说等老人家出院。第三次是我们租的房子到期,他
脑海满是火光,还有那裹着白布,被烧得没有人性的躯体……“为什么会这样……”明明前世,酒厂的大火是一年之后,我明明已经规划好了要阻止的啊!难道这个世界的人非得按照书里的既定命运死去,无法更改吗?那我重生的意义是什么?冲到酒厂,那大火如噩梦,摧毁我所有理智。我不顾阻拦,不要命般冲进大火!“阿妈!”
江城的冬天,总是裹着化不开的湿冷。细雨飘了整月,把青灰色的天空泡得发沉,落在柏油路上,晕开一圈圈模糊的水痕。叶楠汐裹紧了身上洗得发白的米色大衣,指尖冻得通红,依旧固执地攥着那张薄薄的诊断书。上面每一个字,却像淬了冰的针,扎进眼底,刺进心脏——胃癌晚期,癌细胞扩散转移,剩余时间不足三个月。她今年才二十七岁,人生好像才刚刚展开,就被命运猛地
第一章重逢林念笙走出电梯的时候,脑子里还转着下午那场提案的细枝末节。陆氏集团的新总部大楼坐落在城市最繁华的CBD核心区,玻璃幕墙在下午三点的阳光下折射出冷硬的光。她接过前台递来的访客证,低头看了一眼——"创意副总监林念笙,星耀广告"。她礼貌地微笑,跟着对接的项目经理穿过长长的走廊。走廊尽头是一扇半开的玻璃门,门牌上写着"执
顾晏 苏青青 的书名是 他跳楼前 ,我求他签了份“流产同意书”,是最近非常受书迷喜欢的作家佚名精心打磨而成的,它的内容文理通顺,层次分明,它是一本现言甜宠类型的书籍,以下为你分享本书的精彩内容:第一章导语:总裁文里的深情男二顾晏,被女主悔婚后,站在天台准备一跃而下。我挺着三个月的孕肚,挤开人群,递上一份文件:“总裁,死前先把这个流产同意书签了,我怀了你的崽,医院没你签字不给做。”他没跳成,红
他们想把我献祭给山神。他们不知道,我就是山神。“我”,一个曾被献祭糟蹋后化作厉鬼的女子成为山神,在又一次被选为“新娘”时,穿上红嫁衣,这一次我将带领山中精灵和被压迫的女人们,向愚昧残暴的村庄复仇。青溪村的秋汛比往年猛些。我坐在木屋前的老槐树下,看浑浊的山水从山上冲下来,漫过村口的石桥,淹了半坡的玉米地。那桥是半年前新修的,